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实施文明素质工程,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根据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前两年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市开展行为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迎奥运、讲文明、树形象”为主题,突出全省开展的“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我市“多城同创”的目标和要求,着力解决市民在道德规范和礼仪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持久的行为礼仪的宣传和引导,纠建并举,造足声势,在全市城乡公民中,大力倡导文明从我做起,自重自律,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使全体公民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有明显提升,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重点
行为礼仪是公民在公共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社会公德的具体形式,也是公民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具体要把握好三个重点:
1、重点内容:结合社会公德教育和《台州市市民日常行为规范“七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行为礼仪问题,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停车、闯红灯、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讲脏话等,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等为主要内容的行为礼仪,大力宣传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文明游览等。
2、重点人群:公务员、行业人员、农民、学生、司乘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等。
3、重点区域:社区、集镇、商场、车站、码头、机场、广场、交通要道、服务“窗口”、景区等公共场所。
三、工作措施
开展这一活动,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根本目标,以发动群众参与实践为主要任务,以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抓好宣传、教育和实践三个环节。
(一)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各级新闻媒体要把行为礼仪宣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全年。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动态报道,形成舆论强势,增加行为礼仪公益广告。要利用《台州晚报》、台州广电“品牌栏目”和网络的优势,组织策划专题栏目、专题节目,在《台州晚报》开设“画说行为礼仪”专栏,针对公民行为礼仪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舆论引导。
2、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的作用,在宣传橱窗(栏)、黑板报、电子屏、楼宇电视等阵地增加礼仪宣传内容,在城市主要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和村镇的主要路口设立一批行为礼仪宣传广告牌(提示牌),在社区悬挂横幅,在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上设置倡导“文明出行”的提示,制作交通法规、行为礼仪知识等宣传资料送发到企业、机关、学校、村镇,加大宣传力度。
3、新闻媒体要设计与市民互动的载体,开展热点讨论、座谈、征文、知识竞赛、网上签名、社团群体倡议等礼仪教育活动,在新闻记者队伍中设立文明形象大使。创作一批以礼仪建设为题材的文艺作品,结合文化大篷车宣教活动,让行为礼仪进农村和社区,引导群众说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路。开展平面、电脑动画礼仪公益广告大赛,以行业为主组织开展风采大赛、礼仪建设标兵评选等活动。通过“邻居节”等活动,向居民、农民和外来人员宣传行为礼仪常识。
(二)开展教育培训
调整台州市文明礼仪宣教讲师团成员,继续在机关、行业、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和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行为礼仪教育培训活动,发挥各人专长,帮助各地、各单位策划指导行为礼仪实践活动。
(三)丰富活动载体
各地、各部门设计便于群众参与的有效活动载体,积极推动“行为礼仪”公民实践。各部门要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精心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和贯彻《台州市公务员文明礼仪规范》(试行),进行行为礼仪示范教育,服务行业、窗口单位要完善行业、岗位的礼仪规范,优化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言行,开展争先创优的评比活动。教育部门要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行为礼仪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行为礼仪习惯的养成,结合少年警校等活动,重点进行文明出行、出行礼仪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交通管理部门要大力开展“文明出行”教育实践活动,以机动车驾驶员(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和农村驾驶员)、外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对象,进行文明行车和交通法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四让”(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专项治理活动。在社区要结合“新开门七件事”,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为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居民远离不文明行为。对外来务工人员,通过民工学校、社区学校及劳动就业培训等渠道开展教育,重点进行社会公德、行为礼仪和安全常识教育。
(四)完善工作机制
行为礼仪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以制度促规范,常抓不懈,纠建并举。一是保障机制。深化“多城同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建设,科学设置红绿灯时间、车道标线、停车区;合理配备和完善卫生袋、垃圾桶、公厕等方面的卫生设施等,为人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提供设施保障。二是监督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和服务对象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和引导。市直机关工委要组织礼仪劝纠队,对公务人员的文明礼仪规范践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查纠活动,组建志愿者队伍,宣传礼仪知识,劝纠不文明行为。三是考核机制。把文明礼仪列入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不断充实内容;作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不断予以规范。各地、各部门要把礼仪建设与提拔使用干部、评选等直接挂钩,形成制度。建立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制度。
(五)发挥示范作用
充分展示文明礼仪建设成果,大力加强各类各级文明礼仪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交通管理部门要开展“文明路口”、“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交通安全村”等文明创建和“星级文明驾驶员”、“文明礼仪使者”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继续推进文明单位的文明礼仪“进·送·倡”活动,在抓好自身礼仪建设的同时积极向周围辐射。编印各类行为礼仪读本,充分展示礼仪建设成果,市里将策划组织行为礼仪演示比赛,提供礼仪示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行为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本次行为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由市文明委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参与。市文明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2、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要进一步依托新闻媒体的优势,发挥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媒体平台的作用,精心策划,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推广活动中好的做法,同时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为广泛深入地开展行为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3、遵循规律,精心组织。行为礼仪宣传教育活动,要从礼仪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出发,把握好明礼、践行、自律和营造氛围四个环节,从基本知识、基本行为、基本规范抓起,循序渐进,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各单位要以各项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主题,坚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载体,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交通和城市执法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承担活动的有关任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进一步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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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行为礼仪 活动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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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省文明委、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