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风云新台商”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经委,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自主创新,继续打响新台商品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护、学习新台商的氛围,经研究,台州市委宣传部、台州市经济委员会、台州日报社、台州广播电视总台决定开展第二届“风云新台商”评选活动,此项活动由台州电视公共财富频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是台州籍的从事工业、商业、流通、农产品加工的并在台州境内有产业实体的企业家均可报名参加。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国敬业,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经营理念,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在市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
2、所在企业从2006年至2007年度的资产、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市同行业前列。
3、所在企业诚实守信,社会公众信誉良好。连续两年在经营、财务、纳税、环保、计划生育等方面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创建和谐企业。
5、所在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较大贡献。
6、第一届新台商风云人物(10名)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和报名阶段。采取企业家自报与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各县(市、区)经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报名。参评对象填写申报表一式五份,寄送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收,电话:88510323,传真:88510389,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
2、初选阶段。根据申报材料,由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企业家进行筛选,推选出30位左右的企业家作为候选人。
3、宣传阶段。对推选的30位企业家,台州日报、台州电视公共财富频道负责全面宣传。台州电视公共财富频道从10月份开始,开辟专题栏,台州商报和中国台州网设立专栏,以人物专访的形式进行报道。报道结束后,30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选票在台州日报、台州晚报、台州商报、台州广播电视报和中国台州网上对外公布,供广大群众投票。
4、终评阶段:采取专家评选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办法,经公示最后由评委会确定10位第二届“风云新台商”、若干名第二届“新台商优秀人物”。
5、颁奖阶段。评选活动结束后,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活动。邀请市领导参加,颁发证书奖杯。
四、评选机构
届时,邀请市领导及有关方面专家和领导共同组成第二届新台商风云人物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五、未尽事宜,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第二届“风云新台商评选”推荐表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经济委员会
台 州 日 报 社 台州广播电视总台
2007年9月13日
主题词:风云新台商△ 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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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委宣传部、省经委,市委办、市府办,朱贤良同志、
王文娟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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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7年9月13日印发 |
(纸质共印40份)
附:
第二届“风云新台商”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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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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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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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2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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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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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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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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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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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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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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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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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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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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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007年工作成就及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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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荐 |
工作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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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委、宣传部
推荐意见 |
经济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宣传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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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供企业简介一式五份,内容参考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