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关于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委宣传部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其中部机关1名,市文明办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宣传文化工作;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月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凡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可经组织推荐或自荐报名。报名时需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1张、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发表的文章、论文及执笔起草的有关材料。
经初审合格后,经一定程序,择优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政府大楼13楼1317室)报名,填写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选调机关公务员报名表。联系电话:88510328。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2008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