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一批文明示范社区推荐对象补充公示
根据《台州市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台文明[2007]6号)和《关于评选2008年度台州市文明社区和第一批文明示范社区的通知》(台文明[2008]8号)要求,现对前期已经考核的椒江区海门街道枫南社区、路桥区路北街道峰西社区、临海市古城街道白塔社区、玉环县珠港镇羊青社区等部分申报对象进行补充公示,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社区是否达到文明示范社区标准,是否存在违规计划生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区领导班子违规问题予以监督,公示时间为2009年1月7日至1月1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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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9年1月7日